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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私募公司成立条件 法律主观:开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

私募公司成立条件

法律主观:开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私募基金公司需要有固定的办公地点,以满足公司正常运营的需要。私募基金公司的实缴资本最好超过注册资本的25%。需要具有管理人员和专业的从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公司登记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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