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吉保险
- 保险
- 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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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健吉顺定期防癌疾病保险的详细条款(合同 1、保险条款如下:恶性肿瘤保险金自保单生效至保单生效一年以来,被保险人首次确诊保单约定的癌症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基本保险金额...
康健吉顺定期防癌疾病保险的详细条款(合同)
1、保险条款如下:恶性肿瘤保险金自保单生效至保单生效一年以来,被保险人首次确诊保单约定的癌症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10%和已支付的保费总额之和支付。
2、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按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身故时所在的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给付,保险合同终止。
3、按照该产品的保险条款,保障所有由医院确诊的“恶性肿瘤”,但是不包括早期的一些癌症(0度癌)或者是原位癌。这些属于轻度疾病,不属于重大疾病。
4、新华康健吉顺B款防癌险身故无身价保障,防癌险一般身故都是赔保费和现金价值取大者,而不是赔保额,一年交了几千块钱也没有身价保障,消费者需留意。
5、可以直接咨询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新华客服热线9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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