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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解释三全文

保险法解释三全文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解释三是明确人身保险利益主动审查原则,防范道德风险。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需要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解释三是明确人身保险利益主动审查原则,防范道德风险。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需要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2、您好,保险法司法解释三中,第二十二条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被保险人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其他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是2013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于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4、保险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5、我国《保险法》第16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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